長庚病院昨天回應指出,醫療團隊給予適當的措置,並無疏失,尊敬法院判決結果。

不外高院認為,病院雖有高壓氧醫治艙,但未配備「高壓氧專用呼吸器」,那時醫院是以一般的「甦醒球」(人工呼吸器)取代高壓氧專用呼吸器,又未發揮應有功能。

家屬質疑醫護有疏失,一審時認為二醫護人員無過失責任,判沒必要補償。

此案發生在十二年前,醫師當時評估林男血紅素太低,應當即輸血,但林男是耶和華見證會信徒,對峙依教義不輸血,醫師評估後建議改採高壓氧醫治,為林男插管輸氧再移到高壓氧艙不久,林男滅亡。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、余瑞仁/綜合報道〕信仰耶和華見證會的十八歲林姓青年,車禍骨折失血送醫,因宗教信仰,眷屬及本人兩度謝絕以輸血方式醫治,林口長庚記念病院改用高壓氧醫治,林男不幸身亡,眷屬求償七四九萬多元;一審訊林家敗訴,高檔法院昨天判決逆轉,認為病院高壓氧裝備不足,未利用高壓氧專用呼吸器,應負過失責任,判病院應賠償林家四○八萬元,可上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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