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方查詢拜訪,凱旋、二聖路口的排水箱涵在民國80年11月建置、81年10月完工,由其時高雄市下水道工程處發包、瑞城工程公司承作,中油施作3條石化管,雖先於78年施工,但全線20餘公里則在82年完工,時間很接近。
雄檢昨天也肯定,中油、中石化管線經水洗、持壓並沒有洩露,榮化在灌氮測壓時,20餘公里管線在切割後的破洞,以塑膠管裝上時因無法密合,會有微量丙烯外洩,其他處所並沒有,是以該處是6公里災區獨一的漏氣點。 至於有沒有公事員廢弛職變成災難罪?因消防、環保人員皆有措置,可能只有行政違失。
雄檢談話人黃元冠說,榮化明知管線液壓下落卻沒傳遞丙烯外洩,究查刑責還是首惡。
新聞相關影音高雄地檢署查看長蔡瑞宗強調,人命關天,整起氣爆因為沒有主觀犯意,不是「共犯」構造,但每環節,從送氣、檢驗、埋箱、處置,缺一弗成,只要一個螺絲鎖緊,30條人命就不會無辜喪生,未來證據到哪絕對辦到哪,沒有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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